【圆明网】二零一九年七月,江西省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张莉女士被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分局与东湖区公安分局联合绑架,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枉判七年六个月、罚金十万元。张莉已上诉。
张莉女士,六十岁,原民革江西省委会主任科员(兼出纳),家住南昌市东湖区子固路136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张莉被中共邪党绑架十余次,多次被抄家,两次被非法判刑,累计非法刑期七年。
以下是张莉女士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份事实:
一、和平请愿,被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张莉为法轮功讨公道,在省政府对面的人行道上和平请愿,被警察绑架。九月,张莉在青山湖住宅小区一法轮功学员家参加修炼心得交流时,被南昌市东湖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并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一月,张莉进京到中共国务院信访办为法轮功鸣冤,说明真相、和平请愿被绑架。二零零一年一月再次进京,在天安门广场请愿被绑架。
二、两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张莉在单位工作时,被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恶警绑架。恶警对她进行刑讯逼供,用电棍电击并施以酷刑折磨。后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枉判三年,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酷刑演示:用电棍电击 |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张莉在一公用电话亭里发放真相资料被蹲坑的便衣警察绑架;后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枉判四年,再次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三、又被枉判七年半
二零一九年七月,张莉被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分局与东湖区公安分局联合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的小监号。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庭审。十月二十二日被枉判七年六个月、罚金十万元。张莉已向南昌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南昌市西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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